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预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预算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八、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2018年度综合预算项目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市公管办主要职责:(一)接受市政府授权或委托,负责公共采购交易(包括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综合管理、监督和协调,解决管理制度不统一、采购交易活动部分环节监督缺位的问题。
(二)按规定指导、协调全市公共采购交易工作,落实公共采购交易综合性地方法规、规章和政策,协调处理公共采购交易过程中的争议和矛盾,对进入中心运作的采购交易活动实施全程监督。
(三)配合执法执纪部门对采购交易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四)负责规划、指导市县级建立统一的公共采购交易平台,制订中心的运行规范和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五)负责全市公共采购交易业务的综合分析和评价,对公共采购交易工作中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向市公共采购交易管理委员会报告情况并提出政策性建议。
(六)负责市综合评标专家库的建立和管理工作。
公共采购交易中心主要职责:负责为公共采购交易提供咨询、采购交易服务,为公共采购交易活动提供软硬件设施及相关服务;负责为综合管理监管机构、行业监管机构和执法执纪及社会监督机构提供载体;负责维护公共采购交易正常秩序,对场内采购交易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向行政监管部门报告并协助调查。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本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如下:
1.办公室:负责文秘、机要、财务、档案、资产、人事、宣传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公共采购交易项目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缴退工作。
2.综合管理科:负责拟订公共采购交易地方性制度及规范性文件,负责公共采购交易综合性地方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落实;负责采购交易业务的受理、方式的审核和综合协调工作;受理质疑、调查、督办、协助相关部门投诉处理工作;按规定指导、协调全市采购交易工作。
3.统计评价科:组织公共采购交易合同的签约与验收;负责公共采购项目的统计与评价;负责综合评审专家、招标代理机构、会员等基础数据库的建设、管理及使用。
4.采购监管科:负责落实采购需求,制订采购方案、审核采购文件。
5.交易监管科:负责制订工程及其它类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代理机构选择方案;负责审核招标文件;协调相关部门做好交易前的准备工作。
所属二级单位设置如下:
1.办公室:负责文秘、机要、财务、档案、质疑受理、资产管理及后勤服务等工作。
2.采购部:负责落实采购需求;负责编制政府采购文件;负责协调、组织采购各方现场踏勘;负责解答、澄清采购具体事宜;负责答复采购文件质疑等工作。
3.评审部:负责组织现场开评标,维护评审现场秩序,解答评审现场质疑等工作。
4.信息部:负责登记、发布信息;负责管理、维护公共采购交易信息平台。
5.验收部:负责组织公共采购交易合同的签约与验收。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关于批复2018年市本级部门综合预算的通知》(盘财预发[2018]15号)要求,纳入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包括: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第二部分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公开01表: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公开02表:2018年度收入预算表
公开03表:2018年度支出预算表
公开04表: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公开05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公开06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公开07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公开08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公开09表:2018年度综合预算项目支出表
第三部分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2018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根据《关于批复2018年市本级部门综合预算的通知》(盘财预发[2018]15号)要求:
1.收入预算743.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743.82万元,非税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下级上解收入0万元。
2.支出预算743.8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5.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9.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58.1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3.与2017年度预算比,收入增加153.35万元,增长/ 26%,原因是机构整合人员增加。支出增加153.35万元,增长26%,原因是机构整合人员增加。
与2017年度预算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3.35万元,增长26%,原因是机构整合人员增加。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53.35万元,增长26%,原因是机构整合人员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9.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5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云,公务用车运行费9.5万元)。
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比2017年度增加2.69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3.5万元,原因是预算标准增加。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88.88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9.01万元,增长48%,主要原因是机构整合人员增加,公共经费标准增加。其中:办公费12.75万元、印刷费0万元、水费15万元、电费9万元、邮电费2.5万元、差旅费5.37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招待费0万元、福利费0.38万元、交通费9.5万元、其他交通费19.8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关于批复2018年市本级部门综合预算的通知》(盘财预发[2018]15号),支出预算中政府采购预算21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
分项目如下:
1.平台运行维护及耗材21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市公管办资产总额144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01.90万元,固定资产942.15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中共有房屋面积0平方米,价值0万元;共有车辆41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其他用车39辆),公务用车价值34.04万元;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价值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908.11万元。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18年应编制重点绩效目标2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2个,涉及资金37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1、市公共采购系统交易平台维护费21万元;
绩效目标: 实现交易平台正常运转安全运转
绩效指标:指标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交易系统平台接入正常运转,维护软硬件及网络安全维护(网监)及办公及平台专用网线租赁〉实际需要;指标2.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保证平台正常运转,网络畅通〉运行正常,畅通。
2、培训费16万元;
绩效目标:1.完成2018年度对全部公共采购专家业务、资格及从业人员相关培训工作。2.完成各项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并印制手册。
绩效指标:指标1:产出指标数量指标预计对在册专家308人培训及本单位人员培训4次;指标2:产出指标〉数量指标〉预计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及各类宣传活动4次并印制公共采购类法律法规文件汇编及各类资料约300套;指标3:产出指标〉质量指标〉保证专家全部培训到位〉100%;指标4:产出指标〉质量指标〉宣传内容详尽,宣传面广泛,印刷手册发放到位〉95%
我部门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按照以下原则编制。
一是指向明确。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要符合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等要求,并与相应的预算支出内容、范围、方向、效果等紧密相关。
二是细化量化。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应当从数量、质量、成本、时效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细化,须用定量表述为主。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可采用定性表述,但应具有可衡量性。
三是合理可行。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以及为实现绩效目标拟采取的措施要经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符合客观实际,具备如期实现的条件。
四是客观匹配。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要与计划期内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预算确定的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反映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款)建设项目贷款贴息(项):反映根据国家规定用于特定建设项目及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中西部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设施贷款的财政贴息支出。
32. 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4.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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