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采购交易中心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要求,深入贯彻、学习、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讲话及市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按照“重强抓”专项行动的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着力打造服务型事业单位,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以打造“公平、公开、公正”出发点和落脚点,大胆探索实践、勇于改革创新,打造出一系列政务公开亮点工作。总体报告如下:
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
(一)总体公开情况
为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中心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中心主任齐峰同志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职责,由中心领导负责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由信息科负责中心网站建设,确保门户网站安全稳定运行;由财务科负责预决算领域信息公开,“三公经费”公开等财务公开工作;由各业务科室和监督服务科负责业务信息的公开工作。各科室分工明确,政务信息和业务信息公开及时,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有力。按要求2019年增设政务公开板块并及时更新信息,其中政策解读28条、政策文件2条、办事服务10条、规划计划2条、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栏目14条,门户网站公布项目信息435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围绕“放管服”改革推进服务公开,进一步优化办事程序。一是加快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和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中心完善了网站各类窗口指引服务,开通了“资料下载”功能;简化保证金收退手续;。二是简化优化办事流程,设立“一站式”服务窗口。中心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积极推行“一站式”办理。三是加强统筹协调,协同推动抓好落实。中心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强化简化办事流程、方便群众办事工作的统筹协调,做好各部门分工与合作问题。四是加强督导检查,提升能力改进作风。中心将各部门简化办事流程、方便群众办事工作开展情况作为重点治理问题,纳入中心绩效考核重要内容之一,定期开展督导检查。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明确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职责,由中心领导负责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由信息科负责中心网站建设,确保门户网站安全稳定运行;由财务科负责预决算领域信息公开,“三公经费”公开等财务公开工作;由各业务科室和监督服务科负责业务信息的公开工作。各科室分工明确,政务信息和业务信息公开及时,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有力。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深耕“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托中心网络平台,加快推进招投标事项网上审批、网上直办的“一站式”服务;立足“最多跑一次”的目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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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2 |
2 |
2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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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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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97 |
131.9338亿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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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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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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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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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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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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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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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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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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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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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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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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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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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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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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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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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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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缺少理论经验;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知不足;三是落实工作还停留在表面。改进情况,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主动认领工作积极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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