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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 “无废城市”建设促进绿色发展

 

  我市住建系统职工深刻领会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的含义,始终把“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当作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重要民生工程来抓。目前,我市生活垃圾分类正在全市城乡全面推广;城区餐厨垃圾统一收运集中无害化处理体系已经建立并实现常态化运行;全市新建“绿色建筑”面积206.93万平方米,新建“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为52.8%,为全市“无废城市”试点建设做出了贡献。

  

  加快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分类统计制度,联合水利、交通、综合执法等部门全面统计建筑垃圾的重量、体积、成分及处理去向。制定《盘锦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意见》,年底前完成《盘锦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同时,配合市综合执法局重拳打击非法倾倒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行为,构建严惩重罚的制度体系。

  

  加快完善技术体系建设。盘锦京环公司投资建设智慧环卫云平台并投入使用,实现人员考勤、任务管理等8项技术支持。下一步将结合大环卫管理,继续推进智慧环卫云平台建设,将餐厨垃圾车运行轨迹接入平台系统,对餐厨垃圾收集实施精准调度,进一步提高环卫管理水平和作业质量。

  

  加快完善市场体系建设。目前,我市开展“互联网+”垃圾分类的居民小区已达到151个。下一步将依托现有分类体系,对易腐垃圾分类投放进行激励试点,力求该分类模式在“无废城市”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加快推进工程项目建设。继续加大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项目、有机垃圾生化处理项目等无废城市建设方案中涉及相关项目的监督指导,及时解决工程施工中遇到的问题。

  

  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发展。严格执行建筑节能专项审查和专项验收制度,确保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在设计阶段保持100%,在施工阶段达到99%以上。同时,加大“绿色建筑”宣传培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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