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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公告

  为深化招标投标领域“放管服”改革,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依法必须招标制度,我们对《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修订稿》),于2020年4月20日至5月2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在征求意见期间,社会各界踊跃参与,以高度负责任的精神积极建言献策,通过网上留言方式提出了176条意见和建议。这些意见和建议对进一步修改完善《修订稿》具有积极作用,我们将认真研究,在修改时予以充分考虑。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

 

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

2020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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