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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面启动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

  当前,我市全面启动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力争2022年6月底前完成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的资料申报并迎接国家验收组的评审验收。

 

  我市是全国地级缺水型城市之一,创建节水型城市有助于合理开发、高效利用城市水资源,使有限的水资源满足人民生活需要,保障城市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国家节水型城市是城市节约用水工作的最高荣誉称号。我市紧盯创建目标,明确创建任务、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并按照“时间表”和“路线图”扎实推进创建工作开展。据了解,2020年6月20日—2020年7月31日为宣传发动阶段,主要传达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的政策精神;2020年8月1日—2021年9月30日为组织实施阶段,各有关部门按照本实施方案的任务要求,组织开展创建工作;2021年10月1日—2021年12月31日为整改提升阶段,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和目标任务,完成自查自评;2022年1月1日—2022年6月30日为迎检准备阶段,组织申报并迎接国家验收组的评审验收。

 

  市住建局以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为契机,在认真总结省内其他城市节水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节水工作实际,制定了相关方案,在完善节水制度体系等方面不断补足短板,全力推进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

 

  创建节水型城市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增强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为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下一步,市住建局将完善城市节水管理机构;巩固健全用水节水管理规章、明确城市节水管理机构职责、规范城市节水统计制度等五项基本工作;夯实制定并落实相关规划、城市建设及管理各个环节落实海绵城市理念、城市节水财政投入比例等六项基础管理;完成三项综合节水指标、五项生活节水标准、四项工业节水指标、一项环境生态节水指标,努力使我市供水、节水、中水回用等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推动全市走上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道路,让广大市民共享节水型城市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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