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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辽宁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征集专家的补充通知

关于辽宁省综合评标专家库

征集专家的补充通知

 

为进一步丰富我市综合专家库专家资源,更好地发挥行业领域专家作用,提升评标质量和效率。按照《辽宁省综合评审专家库征集专家的通知》统一建设、科学管理、规范使用的原则,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政策要求,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及专业

本次征集从下发通知日起至2021715日止。

具体专业:

高级职称可报专业:道路桥梁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弱电及智能化、城市供热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环境保护工程、输变电、水利水工、一般公路工程施工、管道安装、污水处理、工程机械、工程监理、水利施工组织设计、水利建设管理、工程造价、道路桥梁设计、给排水设计、建筑设计、勘察设计(含测绘)、道路桥梁造价。

中级职称可报专业:建筑幕墙工程、弱电及智能化、城市供热工程、环境保护工程、输变电、污水处理、工程机械、水利施工组织设计、水利建设管理、道路桥梁设计、给排水设计、建筑设计、道路桥梁造价。

二、征集专家基本条件

1.从事相应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或中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2.熟悉所征集专业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具有较好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

3.能够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认真、诚实、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道德素养。

4.身体健康,年龄65周岁以下,能够独立承担评标工作。

5.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征集步骤及程序

本次征集工作采取单位推荐、信息核验、培训考试、择优入库的程序进行,信息采集和专家培训考试通过辽宁专家服务APP”完成。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人填写《辽宁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申报表》(附件1),由所在单位(退休人员原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携带本人身份证、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专家技术能力水平声明书)、签署专家承诺书(附件2)原件及复印件,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2.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将满足要求的申请人信息三要素(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录入专家管理系统,并对申请人信息进行初步核验。申请人自行下载辽宁专家服务APP软件完成注册,并按要求上传有关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3.通过初步信息核验的申请人,按照辽宁专家服务APP通知要求,进行统一的免费线上培训及考试。

4.将培训考试通过的申请人择优选省综合专家库。增补原则如下:通过考试的专家数量小于或等于该专业拟征集数量的,全部入库;通过考试的专家数量大于该专业拟征集数量的,按专家考试分数由高到低排序,等额择优入库;将通过考试但未入库专家转入省综合专家预备库,不定期补充超龄、禁用专家的空缺。

四、有关事项

申请人应认真填写个人信息、提供相关材料,确保真实、完整、准确、规范。按要求参加培训、考试,不得违法替考、舞弊抄袭。要妥善保管好辽宁专家服务APP”账号和密码,不得转借他人或另作他途,由此产生不良后果由个人承担。

 

地址: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203室(盘锦大洼区东华路77

联系电话:0427—2839543

 

附件1辽宁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申报表.doc
附件2专家承诺.pdf
附件3评标专家技术能力水平声明书(个人申请).docx
附件4评标专家能力水平证明(单位推荐).docx
附件5辽宁专家服务APP注册和登录流程.pdf
附件6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zip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202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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