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采购交易中心盘山分中心集中学习《公共资源交易现场见证服务管理暂行规定》
- 发布日期:202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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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使市场各方主体依法进行招标投标活动,中心勤练内功、强化服务,如实记录项目开评标过程,及时发现问题,报告问题,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更加公开透明、便捷高效。中心出台了《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现场见证服务管理暂行规定》,规定了现场见证管理制度,细化现场监管流程, 对交易项目见证服务工作内容进行了明确。
近日,市采购交易中心盘山分中心组织全体人员集中学习《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现场见证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由副主任王福众同志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全篇讲解。见证服务规定优化了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现场见证、现场管理制度,规范了开标区、专家抽取区、专家候评区、评审区、监标区现场见证监督管理,明确了交易项目见证服务的范围、内容、见证服务的形式。并建立通报制度,处理违规行为。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各方主体,做出了更加详实的处理细则。
全体职工认真研读讨论,深刻认识到《交易现场见证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的重要性,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自身的责任感、使命感,表示一定要把具体规定要求严格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加大现场监管力度,助力行政监督,防范廉政风险。中心将通过见证对交易过程及程序、交易数据的真实性进行证明,不仅记录、制止和纠正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而且根据需要为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提供实时现场监控音视频等公共资源交易文件、资料和数据,协助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对交易主体及进场交易项目进行调查取证,配合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实现交易行为责任可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