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关于《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20〕13号)和《盘锦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盘锦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盘政公领发〔2020〕1号)精神,全面推进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面推进公共资源领域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三、主要内容
1. 规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落实国家和省、市试点领域标准指引;二是建立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公开事项目录及信息内容标准;三是做好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息公开标准规范工作。
2. 开展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一是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二是推进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三是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四是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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