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拟废止《盘锦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6个文件意见的通告
- 发布日期: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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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盘锦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开展“净源”专项行动的通知》(盘竞审联办发〔2022〕3号)文件要求,市采购交易中心开展了公平竞争审查自查工作,发现《盘锦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盘政发〔2016〕15号)等6个文件内相关政策措施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中有关规定,我中心拟废止上述6个文件,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相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在在12月13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盘锦市大洼区东华路77号(业务服务科),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反馈意见”。
2.通过电子邮箱方式将意见发送至:cgjyzxbgs2021@163.com,并在标题中注明“反馈意见”。
反馈意见时,请注明单位名称(个人请注明姓名)和联系电话。单位和个人信息仅用于汇总、整理、沟通修改意见,不对外公开。
附件:
盘政办发〔2017〕120号.docx
盘政办发〔2019〕21号.doc
盘政发〔2018〕8号.docx
盘政发〔2012〕23号.docx
盘政发〔2016〕15号.docx
盘政发〔2016〕41号.docx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