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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缓省本级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及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政府采购当事人:

由于近期本机关采购处同志出现核酸检测阳性和发热情况,暂时无法进行现场调查、论证、询问以及出具文书等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及监督检查工作,本机关决定于即日起暂缓作出省本级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和监督检查决定,暂缓时限结合本机关实际情况确定,恢复后本机关将及时告知相关当事人。

省本级政府采购投诉可按相关规定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正常提起。

特此告知。

 

辽宁省财政厅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2022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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