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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采购交易中心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

市采购交易中心2023年政务公开

重点工作安排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做好当前重点工作的任务分解》(辽政办公开〔2023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紧紧围绕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的功能作用,以扎实有效的公开工作,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将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做好文件公开及解读工作

1.全面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盘政办发〔20237号)要求,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认定,将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中公开。

2.严格落实文件动态更新机制。在全面公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同时,建立健全动态更新机制,根据立改废情况,在政府网站及时更新发布。

3.切实落实政策解读工作规范。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原则,全面提升政策解读内容质量。创新政策解读方式,通过部门门户网站开展“秒懂政策”解读。

4.积极开展三年行动相关信息公开。开设专题专栏,集中公开落实三年行动方案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信息,及时发布工作进展、重大活动、典型经验等信息,积极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二、通过互动交流促进民众参与度

5.规范政策文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工作。切实落实《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盘政办发〔202310号),凡应认定为主动公开的政策文件,在决策前通过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6.发挥服务调研功能作用。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服务质量综合评价和满意度调查问卷,全面收集各方对公共采购交易的意见建议,提高调查研究效率和公众参与度。

7.开展政务公开日活动。按照市政务公开办的安排部署,积极开展“线上+线下”政务公开日系列活动,拓宽公开渠道,倾听群众声音,收集意见建议。

三、健全诉求办理工作机制

8.加强诉求办理平台建设。提升12345政务服务热线、网上平台诉求办理能力,提升群众满意度。及时掌握群众反映的共性问题,推动研究制定举措及相关政策调整。

9.发挥服务监督投诉热线作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联系电话,有专人负责接听群众来电,在解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咨询的同时,重点加强对采购项目质疑和服务态度不满来电的回复。

四、完善部门门户网站建设

10.提升政府网站能力水平。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科学调整栏目设置,规范信息发布格式体例。持续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发展,探索在政策发布、互动回应、辅助决策等方面的创新应用。配合完成政府网站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工作任务。

11.扩大电子版政府公报使用范围。坚持按月向市政府办公室报送主动公开文件,为编制市政府公报做好内容保障。

五、认真落实各项制度

12.切实落实审查制度。严格执行公开前各项审查程序,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建立健全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更新管理机制,定期清理已经过时、失效的内容,避免散乱无序,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

13.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单位经验做法,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听取提升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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